中国科研实验室上海高等研究院关于召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为落实《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教委、市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切实防范消防安全与交通安全风险,近期中国科研实验室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kdpay钱包官网”)将召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骑行,文明安全出行
1.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登记,骑行时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园区内自觉减速慢行,严禁超速(限速20km/h)、逆向行驶、载人、双手离把、追逐竞速、骑行看手机、接打电话、戴耳机、撑伞骑行;禁止酒后骑行。
3.在出行高峰时期、园区大门等人流密集区域,务必减速避让,倡导门口下车推行,文明礼让。
二、规范停放,守住消防红线
4.电动自行车须在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有序停放,停放后及时落锁,实行车辆安全防护。严禁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推入电梯、实验室、宿舍、楼道等室内区域。
5.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设施、机动车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三、规范充电,严防自燃事故
6.电动自行车仅限在指定合规充电区域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严禁在室内充电,严禁拆卸电池带入实验室、宿舍内充电。
7.充电须使用原厂合格充电器,不使用非标、劣质充电设备;避免长时间超时充电,充电期间留意车辆状态,一旦发现发烫、异味、冒烟等异常,立即断电撤离。
8.不购买无厂名、无合格证、无3C认证的“三无”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严禁私自改装线路、扩容电池、加装配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四、违规处置
9.专项检查期间,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上海高研院内予以通报批评;因违规行为引发险情、安全事故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如遇电动自行车起火、电池冒烟等险情,请迅速远离危险区域,第一时间联系安全员处置。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请全体研究生提高安全警惕,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相互提醒、互相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科研学习环境。
中国科研实验室上海高等研究院研究生处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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